有地,你就给我缴税

隋朝一开始沿用了北魏的租调制,规定民年五十,免役收庸。以庸代役的制度开始部分推行,但是这个有年龄限制,50岁以后才可以纳绢代役,不到50岁的话,该服徭役的你还得去。

唐朝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,实行租庸调制。谷物叫租,绢和布叫调,在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想不去服役的,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庸。唐朝的庸不再有50岁的年龄限制,甭管多大的人,只要不想去服徭役,都可以纳绢代役。本来,在农忙季节如果大规模征发徭役,就没有人种地,会误了农时,现在不愿意去的人可以纳绢代役,留着劳动力去种地,多有好处。

租庸调有一个前提,我给你交租、交庸、交调,但是你得给我土地。你不给我地我拿什么交租子,布帛是地里种出来的嘛,得种麻才能纺麻布,种桑树才能有绢子。但是中国古代的土地是私有的,归地主所有,那么国家要给百姓分配土地,这个待分配的土地是从哪儿来的?显然不能把地主的地给没收了再去分。途径只有两个,一个是新开垦的,再一个就是大规模战乱、人口大量死亡后所形成的无主荒地。不过,随着国家承平日久,人口增加,无主的荒地几乎没有了,新开的地也够戗,能开的差不多都开完了,那要去哪里拿土地来分给百姓呢?

这时候,政府有了新的应对措施。它规定,每个成年男子20亩永业田、80亩口分田。20亩永业田可传之子孙,80亩口分田死后得归还给国家,然后国家好拿去再分配。想得是挺好的,问题是到了天宝年间,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。

土地本是私有的,这些大地主大官僚占有大量土地之后,还兼并农民的土地,没等农民死,他这一百亩地就没了,被兼并了。这一被兼并,国家就找不着口分田再往下分了,新出生的人就没地了。没地了,我的租庸调就交不了了,农民就只能逃亡,逃亡后,政府的租庸调就收不上来,国家就没钱了。整个连锁反应就是,政府直接分配的土地减少,均田制无法推行,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,直接影响到了国家的财政收入。

为了解决财政困难,国家就得想招儿,不能再按照租庸调这种方法来收。公元780年,唐玄宗的曾孙唐德宗接受大臣杨炎的建议,实行两税法。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,按田亩交纳地税,一年分夏秋两次征收,两税指的就是户税跟地税。另外,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一年收两回。

两税法改变了自战国以来,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。以资产为宗,不以丁身为本,表明朝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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